今天看到某文章中的一句話,頗有感觸,這是哈佛圖書館的二十條訓言其中一條:「覺得為時已晚的時候,恰恰是最早的時候。」我想這足以解釋我這陣子卯起勁來猛做各式料理的動機吧~
對於興趣我總是沒辦法持續下去,很大的原因是我善變又好強,喜歡有挑戰性的東西,一旦喜歡上了就會花很多時間去研究如何做到最好,但知道訣竅,我又興致缺缺了。之前迷上串珠,我做出來的成品不論做工或樣式,精緻到可比擬Anna Sui的精品,不過一個人就只有一個脖子兩個耳朵,我又不是很愛這些批披掛掛的配件,所以忙了一陣又懶了。後來又喜歡上園藝,無奈我們家的花怎麼種都種不死,才短短一年就多到沒地方擺,看來這興趣也只能偶爾為之,沒辦法執著下去。就這樣尋尋覓覓了許久,慢慢發現到我對料理的喜愛一直持續沒有改變,誰來晚餐的文章可追溯到2007年十月,或許是料理多變,對我有足夠沈迷的吸引力,加上料理不似串珠或園藝一樣會堆積,有美眉及Daddy飯來張口的支持,每天都能讓求新求變的我有新的挑戰,我想這是讓我一直持續下去的原因吧。
於是我跟Daddy說,十年後如果美眉有機會出國讀書,我也要跟著去拿一張法國藍帶的文憑!他笑著說那時你已經將近五十了吧!(切~這不就透露了我的年齡了嗎!)為什麼是十年而不是三五年呢?我想時間夠長,堅持夠久,才能累積出一定的能量吧。愛因斯坦曾說過:人的差異在於業餘時間。姐過去十年利用下班後業餘的時間充實自己的攝影知識,到現在已是得獎無數次的專業攝影師;媽這十年利用閒暇的時間學畫,她的畫展也預計於今年十月份展出。打從美眉出生後,我就已經決定給她十年的時間,這十年都是她的,所有的時間與規劃都以她為優先,下班後趕著接她,陪她玩陪她做功課,全心全意的給她最優質的時間,這十年的每一天都是這樣過的,值得嗎?當然!蹣跚步履的十年,堅定往後二三十年的美好,在我逐漸放手之後,她必定不需我再多費心,下一個十年會完全屬於我的。
而十年,聽起來好遙遠,但哈佛的訓言說得真好,「覺得為時已晚的時候,恰恰是最早的時候。」我訂了一個目標,下一個十年我將與料理結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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